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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外贸新规 |涉及国内外政策、贸易禁令及限制措施等
发布时间:2023-12-12 09:17:19 点击次数:325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0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02

《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和《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本规定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工作。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重点跟踪船舶列入和脱离的审批;负责公布、更新重点跟踪船舶名单;负责辖区内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分支海事管理机构和地市级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向省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拟列入或脱离的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及相关资料;负责重点跟踪船舶的监督检查和对拟脱离重点跟踪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评估工作。 

03

这两项多式联运国家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多式联运货物分类与代码》(GB/T 42820-2023)和《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GB/T 42933-2023)两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发展多式联运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抓手。《多式联运货物分类与代码》有利于促进我国运输货物分类标准的统一,提升货物运输效率。《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为多式联运装备快速发展和流通奠定了技术基础。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多式联运规范发展提供指导,对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构建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04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6—22修正案12月1日生效实施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5届会议以MSC.500(105)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SBC规则)第06—22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6—22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危防〔2023〕145号),该修正案将于2023年12月1日对我国生效。

05

12月1日起 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调整

10月20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将此前实施临时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敏感石墨物项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上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06

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公布

近日,海关发布“关于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的公告”,非报关企业因非主观故意,造成的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失信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本公告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07

原油、稀土、铁矿石、钾盐、铜精矿被纳入进出口产品报告目录

近日,商务部对2021年施行的《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在大豆、油菜籽等14种产品继续实行现行进口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将原油、铁矿石、铜精矿、钾肥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将稀土纳入《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

08

海关出台多项措施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加工贸易在稳经济、稳外贸、稳就业方面的作用,海关总署研究决定出台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主要涉及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简化集中内销手续、简化国内采购设备出区手续等五个方面。

09

进一步便利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手续办理

近日,海关总署等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手续办理进一步精简优化。其中,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应提交入网申请及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基本信息。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中国电子口岸进行线上申请。

10

欧盟就关键原材料法案达成协议

11月13日,欧洲议会和代表欧盟成员国的欧盟理事会就《关键原材料法案》的共同文本达成一致,确定了锂、镍等关键矿产的本土供应目标,为该法律于2024年初生效铺平了道路。

最新修改的《关键原材料法案》涵盖34种关键原材料,主要包括锂、钴、镍、铝、铜以及稀土金属等,这些矿物原材料广泛用于电池生产、风机制造、汽车制造等绿色工业领域以及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其中有17种被纳入“战略原材料”范畴。与最初版本相比,新增铝纳入战略原材料范畴,另外,还计划在三年内将合成石墨纳入到“战略原材料”清单中。

11

欧盟拟颁布俄罗斯钻石禁令

欧盟对而俄罗斯发动第12轮制裁,其中包含一项之前长期搁置的俄罗斯钻石禁令,禁止俄罗斯钻石贸易,包括俄罗斯的钻石开采业务,这可能将对全球钻石贸易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12

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与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

欧盟理事会近日通过了一项与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决议为自贸协定在欧盟方面生效扫清了道路。一旦新西兰方面也完成了相关法规流程,协定可能会在2024年初正式生效。

13

自12月1日起暂禁硬质小麦出口

俄罗斯农业部提议自12月1日起暂禁硬质小麦(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编码:100111,100119)出口,禁令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14

韩国计划下调76项商品的进口关税

为加强产业竞争力,降低物价负担,韩国明年1月1日起将下调76种工业产品和食品的进口关税,主要涉及商品有石英玻璃基板、锂镍钴锰氧化物、铝合金、镍锭、分散性染料、饲料用玉米等。

15

巴西明年1月起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进口关税

当地时间11月10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Camex)决定,从2024年1月起,该国将恢复征收针对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新能源汽车和油电混合式新能源汽车等的进口关税,并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进口关税税率。资料显示,到2026年7月,相关税率将上升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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