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链接
新闻中心 news room
11月外贸新规 |涉及RCEP成员国政策、进出口禁令等
发布时间:2023-11-07 09:16:26 点击次数:564

11月外贸要闻速览

IMG_2647.PNG


◆11月1日起,海关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开始生效实施

中国与塞尔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90%商品将零关税

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

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相关违规行为可免予处罚

美国:允许两韩企向其中国工厂提供设备

美国:新版进口食品预先通知指南生效

美国:对铝型材发起双反调查

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正式生效

英国:发布进口有机食品规定

印度:允许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进口不受限制

印度:将延长出口产品减免关税计划

孟加拉国:实施全面核查进出口货物价值新准则

阿根廷:将扩大出口激励计划

智利:签署冰鲜银鲑鱼输华协议

哈萨克斯坦:11月10日起与中国互免签证

斯里兰卡:对中国等七国公民免签

 


国内外贸热点
政策&新规


11月1日起,海关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开始生效实施

自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正式在中国生效实施。届时,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与塞尔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90%商品将零关税

10月17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塞尔维亚国内和对外贸易部部长莫米洛维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


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

10月20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将此前实施临时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敏感石墨物项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上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调查期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上述国家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美国76.0%-97.1%,沙特阿拉伯10.1%-27.9%,马来西亚18.3%-20.3%,泰国37.6%。


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3年10月24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税率分别为韩国6.2%-30.4%,泰国18.5%-34.9%,马来西亚8%-9.5%。


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

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调查期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美国123.4%,日本41.1%。

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相关违规行为可免予处罚

10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相关情形下,进出口企业、单位如存在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主动披露可免予处罚。



际外贸热点
政策&新规


美国:允许两韩企向其中国工厂提供设备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10月13日公布新规,更新对三星和SK海力士的一般授权,将两家公司在华工厂纳入“经验证最终用户”(VEUs)。被纳入该清单意味着,三星和SK海力士此后无需额外获得许可,即可向其在华工厂提供设备。

美国:新版进口食品预先通知指南生效

近期,美国食药局(FDA)发布新版进口食品预先通知指南(第四版),自10月13日起正式生效。新版指南规定,即使FDA已认定进口食品来源国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也不能免除该国生产的食品进口至美国时应预先通知的要求。此外,如FDA对预先通知的进口食品做出拒绝入境或扣留检查的结论,进口商可以在收到结论的5个自然日内提请FDA进行再次审查等。


美国:对铝型材发起双反调查

10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4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哥伦比亚、越南等10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3年12月28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3月12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2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3.5亿美元。

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正式生效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FSR)正式生效。FSR赋予了欧委会审查非欧盟国家对其在欧盟从事经济活动的公司提供补贴的权利。该条例适用于欧盟范围内的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并购和收购、政府采购和其他市场行为。简单而言,FSR主要针对非欧盟国家企业到欧盟投资以及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在违反相关规定时,不得在欧盟内收购以及不允许参加公共招标项目。


英国:发布进口有机食品规定

日前,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发布进口有机食品规定。其中,要将有机食品进口到英国,收货人必须在英国注册,且须由英国控制机认证进口的食品为有机产品。


印度:允许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进口不受限制

10月19日,印度政府宣布,允许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进口不受限制,并启动了一项新的“授权”系统,旨在不损害市场供应的情况下,监控此类硬件的出货量。

官员们表示,新的“进口管理制度”将于11月1日生效,要求企业登记进口数量和价值,但政府不会拒绝任何进口请求,并将使用这些数据进行监控。


印度:将延长出口产品减免关税计划

日前,印度政府宣布将出口产品减免关税计划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这一计划适用于印度所有的出口产品。印度政府称,这一举措符合WTO有关规定,有利于印度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赢得有利局面。印度政府还宣布将在2023-2024财年提供约15070亿卢比,以更好地支持出口产品减免关税计划。


孟加拉国:实施全面核查进出口货物价值新准则

孟加拉国《金融快报》10月9日报道,为防止税收流失,孟海关将采用新准则,更加全面地审核进出口货物价值。新准则审核的风险因素包括进出口量、此前违规记录、退税量、保税仓库设施滥用记录、进口商、出口商或制造商所属行业等。根据该准则,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清关后,仍可以根据核查需要评估货物的真实价值。


阿根廷:将扩大出口激励计划

阿根廷10月23日宣布,从次日起将出口刺激计划范围扩大并延长一个月。上述计划先前只针对大豆及其衍生品的出口商,现在将向所有出口部门开放。这项措施已于24日生效,阿根廷农产品出口公司将能够在外币兑换上享受优惠政策。


智利:签署冰鲜银鲑鱼输华协议
智利《信使报》10月18日报道,在博里奇总统访华期间,中智双方签署冰鲜银鲑鱼(coho)输华协议。此前大部分智利出口水产品多为冷冻产品,协定签署后该品种也将纳入冰鲜三文鱼出口名单,将进一步扩大对华贸易额、巩固在华市场。

哈萨克斯坦:11月10日起与中国互免签证
据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消息,5月17日在中国西安签署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根据该协定的第一条,两国公民因私人事务、旅游、医疗、国际运输、过境以及商务目的,可免办签证。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斯里兰卡:对中国等七国公民免签

据斯里兰卡媒体当地时间10月24日报道,斯里兰卡内阁已批准一项试点项目,对中国、印度、俄罗斯、马来西亚、日本、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七个国家的游客实施免签证入境,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3月3日。


X